欢迎您使用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及相关服务!
为使用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及相关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社交广告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腾讯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流程,或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腾讯有权依照您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相关责任。
一、定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腾讯社交广告平台:指由腾讯或腾讯关联公司自主研发或运营的效果广告平台(包括广点通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服务系统等,简称“腾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流量采购、营销推广、费用统计、数据查询、素材管理等腾讯社交广告服务。客户可以按照腾讯平台规则,通过腾讯平台的广点通系统、腾讯联盟广告、朋友圈广告、公众号广告等渠道将其广告展示在不同的媒体中。腾讯通过腾讯社交广告平台提供的服务统称“腾讯社交广告服务”。
1.2 客户:是指通过腾讯平台向用户宣传、推广产品、服务的主体,在本协议中特指您。
1.3 流量供应方:指为展示广告提供相关页面、位置的网站、游戏、应用等媒体(如QQ、微信以及其他第三方app等)的经营者以及相关的广告服务提供者(如广告交易平台经营者等),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关联公司、腾讯合作伙伴等其他主体,简称“流量主”。
1.4 媒体:指由流量供应方运营的,为广告提供展示页面、位置的网站、游戏、应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网、QQ、QQ空间、微信等腾讯或腾讯关联公司运营的产品以及其他腾讯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站、游戏、应用等产品。
1.5 广告:指客户自行设计制作或依法委托他人设计制作的,用于展示自有品牌或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服务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flash等,包括落地页本身。
1.6 落地页:指广告所指向的载体,即用户点击广告后跳转到的*页面。
1.7 推广对象:指广告所直接或间接推广的产品、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指向的QQ号、QQ群、微信公众号、网站、实物等,以及经落地页重定向指向的QQ号、QQ群、微信公众号、应用、网站、实物等。
1.8 广告费:指客户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广告费的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CPC(点击计费)和CPM(千次广告展示计费)等,具体以腾讯平台规则为准。
1.9 腾讯平台规则:指客户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时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准入规则、广告审核规范、违规处罚规范等规则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腾讯社交广告相关的协议、规则、规范等。相关内容可能以网站公告、书面文件、通知、FAQ等多种形式体现,客户应当予以遵守。
1.10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客户所在地及广告实际投放或展示的*、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等。
二、服务规则
2.1 腾讯平台规则可根据其自身运营安排或法律法规要求等随时单方进行调整、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流量主运营策略制定和调整主体准入类型(比如自然人、法人等)、广告设计标准、广告审核规则、行业准入类别、资质审核范围,以及对特定行业、情况收取或免除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保证金等。
(1)腾讯有权自行或通过腾讯平台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自助系统、站内消息、网站公告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通知腾讯平台规则。您应当及时查看相关内容。
(2)经调整、修订的腾讯平台规则自通知规定的生效日起生效,您应当遵守。腾讯平台规则调整后,可能引起准入标准和推广标准等的变化,您不得以旧的标准为理由要求腾讯为您提供服务。
(3)如您不同意上述调整、修订的,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并书面通知腾讯终止本协议。您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的,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相关腾讯平台规则。
2.2 您确认接受并遵守本协议,自愿向腾讯申请使用腾讯平台。腾讯不对您使用腾讯平台后的访问量、销售量等作任何承诺。
2.3 您应当依法向腾讯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文件均需加盖当事人的公章或签字),并保证其真实、合法、完整和有效:
(1)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等。
(2)完整、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如邮箱、电话、地址等。
(3)其他必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授权文件、广告审查表等。
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您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腾讯或依照腾讯平台规则进行修改。
2.4 由于腾讯平台涉及多种产品、服务(比如广点通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服务系统等),您可能需要根据选择的具体产品、服务注册不同的腾讯平台账户并遵守特定产品、服务的服务规则、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等。无论您是从何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的产品、平台,如腾讯运营的开放平台等)选择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您均需遵守腾讯平台规则。
2.5 您可以自行管理腾讯平台账户,也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社交广告平台的服务商/代理商等)管理腾讯平台账户;如果您委托第三方管理腾讯平台账户的,您应当自行评估和确立与第三方的委托关系;部分腾讯平台可能为您及服务商/代理商提供了关联渠道,您应当依照腾讯平台规则建立、管理、解除与服务商/代理商的关系。因您与委托的第三方之间的约定发生的纠纷,由您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腾讯无关。
任何通过您的腾讯平台账户实施的操作,均视为是您的操作,由您承担全部责任。您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的腾讯平台账户的行为的,应立即书面通知腾讯。
2.6 流量主可能出于自身运营安排、用户体验等考虑,对不同媒体设置不同的广告投放规则,比如主体准入类型(比如自然人、法人等)、广告设计标准、广告审核规则、行业准入类别、资质审核范围等,并据此对您申请投放的广告进行筛选。您应当遵守您所选择的媒体的相应规则,并同意流量主有权对广告进行事先的筛选。
三、客户权利和义务
3.1 您保证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经营的主体,已经取得必要经营资质,有权利和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您提交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身份资质、经营资质、授权文件等)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使用来源合法的资金支付广告费用。
3.2 您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素材规格、推广逻辑、竞价出价、查看推广数据、统计数据,投放、修改或下架广告等。
3.3 您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平台规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广告不得含有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含有钓鱼网站、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2)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包括漫画形象)、标识或作品等任何权益的,或声称与他人存在任何合作关系的,均应当事先取得权利人的同意。
(3)广告涉及的品牌、性能、质量、价格、允诺等全部内容应当清楚、明白且与实际相符,若含有赠送、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币、虚拟物、实物、折扣优惠等)等承诺的,应当保证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含有虚假的奖励、有奖销售、赠送等内容。
(4)广告指向的落地页或推广的QQ号、QQ群、公众号、应用、网站等任何推广对象,均为依法设立和运营,并且,您对推广对象须拥有合法权利,有权对其进行宣传、使用。
(5)推广对象不得实施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也不得含有盗号、窃取密码、木马、病毒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恶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的网站/应用/公众号等不得推广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传播侵权或色情信息,推广的应用/软件或其他产品中不得存在扣费项目不明确、扣费提示不清晰、恶意扣费、暗设扣费程序等损害用户权益的情况。
(6)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3.4 落地页内容应当与广告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并且,落地页实际展示的内容与审核时递交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1)落地页应当安全、稳定,能够正常打开浏览。
(2)投放期间,不得对落地页网站展示内容进行变更,比如将原本推广的普通产品变更为需要具备特殊经营资质方可经营的产品等,如有任何修改需要提前通知腾讯并重新提交审核。
(3)不得对广告设置定向跳转,比如根据地域、时间、ip等要素设置跳转等,使得落地页与广告审核时的链接不一致等。
(4)不得通过对落地页设置恶意代码、病毒等任何方式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的情形。
3.5 您应当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不得实施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或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腾讯平台服务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病毒、木马、恶意代码、钓鱼等方式,采取对网站、服务器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3)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扰乱腾讯平台的运营或妨碍他人对腾讯平台的使用,或者制作、传播实施前述目的的方法等。
(4)仿冒或使用仿冒的腾讯平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仿冒腾讯社交广告形式),使用户发生误解或混淆。
(5)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或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3.6 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产生任何纠纷和争议的,应由您自行独立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您自己名义出面与第三方协商、应诉或接受主管机关的审查等,并承担所有费用、赔偿损失等。您违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广告本身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如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用户的。
(2)推广对象本身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如推广的产品、服务是假冒伪劣的,或推广的产品、服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骚扰、低俗或者教唆犯罪等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的。
(3)通过推广对象实施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如利用推广的网站、应用实施欺骗、误导用户、窃取用户信息的行为的,或利用推广对象实施未获得行政许可的业务的。 如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给腾讯、流量主或其他任何主体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处理用户投诉、用户索赔、权利人索赔、行政处罚等支付的费用,以及被没收的广告费等),您应予以赔偿。
3.7 本着创意分享、互利互助的原则,您同意授权腾讯将您的广告,以信息网络传播、现场培训等各种方式,通过网站登载、现场介绍、设计工具、产品功能等各种形式,向他人展示、介绍、评析(包括但不限于以广告为范例向他人介绍其优劣之处等),或供他人参考、学习、评选等。
四、腾讯权利义务
4.1 腾讯提供与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有关的技术支持或资料说明,并负责腾讯平台系统的运营、维护。为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腾讯及其关联公司有权不断调整腾讯平台及其具体服务,腾讯平台及其具体服务名称、功能、域名的调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腾讯有权根据单方运营安排随时调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特定服务、对某项服务进行升级、调整某项服务的功能或整合某些服务等。您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
4.2 腾讯有权对您提交的资料及广告进行审核并根据腾讯平台规则决定是否允许投放广告,该审核仅为形式审核,不代表腾讯有义务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任何确认或担保,并且,并不因为腾讯的审核,而减轻您对经营资质、广告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仍由您单独承担。
4.3 广告或推广对象受到主管机关调查或被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权利人等,下同)投诉时,或者您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的,腾讯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行独立判断,以认定您是否确实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若腾讯经过判断认为您确实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的,腾讯有权随时单方对您(含您名下相关腾讯平台账户)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停止涉嫌违规广告的投放,无论该广告是否已经上线。
(2)要求您对广告进行修改直至符合相关规定或更正违约行为。
(3)限制您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比如暂停审核等。
(4)对您提交的全部广告予以下线,比如拒绝账户。
(5)对您采取罚款,扣除保证金,或扣除您的腾讯平台账户的剩余款项,相关费用可用于赔偿用户损失和支付合理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腾讯、流量主等主体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损失(如行政罚款、权利人索赔、用户赔偿,以及被没收的广告费等)。
(6)暂停或终止返货/返点等优惠的发放(无论是否已经产生)以及收回已经发放的返货/返点等优惠,相关费用可直接从您腾讯平台账户中扣除(如果返货已经消耗的,则腾讯有权按照等值现金在您的腾讯平台账户内直接抵扣)。
(7)扣除您已经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归腾讯所有,不予退还(费用不足以赔偿腾讯损失的,您应予补足)。
(8)封停账户,终止本协议,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等,同时,可以禁止您再次使用腾讯平台。
其他依据腾讯平台规则采取的措施。
腾讯依据本协议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广告投放、暂停服务、扣除费用、终止协议等),不应视为腾讯违约。腾讯对您采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负责,若因此给您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清空、投放计划未能完成、剩余预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归腾讯所有等)的,您应自行承担;造成腾讯或第三方损失的,您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4.4 若您、广告或推广对象等受到主管部门调查或第三方投诉,您应在3个自然日内妥善处理,否则,腾讯有权在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措施的同时,为维护投诉方合法权益,自主决定先行垫付费用用于处理纠纷及赔偿损失,相关费用腾讯有权在您已经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或另行向您追偿。
4.5 如您受到主管部门调查或被第三方投诉,或您投诉第三方,腾讯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主体资料、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电话、证照等)提供给相关方或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4.6 腾讯有权不定期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站内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与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活动、折扣优惠、新增服务类型、广告等。
4.7 为保护客户腾讯平台账户的安全,腾讯有权对超过一定期限未有操作的账户进行暂时冻结,如果您需要重新启用被暂时冻结的腾讯平台账户,您需要再次激活该账户。
4.8 腾讯有权根据业务经营需求,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转让给腾讯的关联公司,但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您。
五、费用与发票
5.1 广告费充值
腾讯社交广告服务采用预付费方式,您需保持腾讯平台账户内余额充足并及时续费,否则,会影响服务的使用。
5.2 广告费计算
(1)广告费以人民币计算。腾讯平台可能提供CPC(点击计费)和CPM(千次广告展示计费)等不同的计费方式,具体以腾讯平台规则为准。
(2)广告的投放次数、点击次数、曝光次数等数据,以及服务商与子客的绑定时间、解绑时间、绑定期间的消耗数据等均以腾讯后台数据为准。
5.3 发票
(1)腾讯仅向您开具发票,不向任何第三方开具发票。腾讯按您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开具发票。您应提交开具发票申请及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充值记录截屏、发票抬头名称、发票开具金额等。
(2)您申请被审核通过后,腾讯将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完成发票开具;相关发票一经发送至您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视为腾讯已经完成了发票开具义务。
(3)发票开具项目可为“广告费”或“广告发布费”,若您没有特殊说明,则默认开具“广告费”发票。
(4)发票不可重复开具,因您递交材料错误造成的发票抬头、邮寄地址等信息错误,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4 退款
您可申请对腾讯平台账户内现金部分剩余款项进行退款,但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您已填写相关申请文件,并应在发票开具日期所在的当月将发票退回到腾讯,且您未对发票进行税务认证。
(2)您没有任何未处理完毕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处罚、违约赔偿或投诉纠纷。
(3)腾讯平台账户中的非现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的虚拟金、返货、信用等)不可退款。
(4)部分媒体可能设置了退款期限限制,您在使用这些媒体时应当注意其退费规则。比如,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服务中,充值超过10个月的订单,不再支持退款。举例,微信广告投放用户于2014年1月1日充值1万元,则晚应于2014年10月31日当天申请退款。
(5)腾讯收到您退回的完整、有效发票后,在次月内将按照您实际消费数额重新开具发票,并进行腾讯平台账户内现金部分剩余款项的退款。
(6)您应自行妥善保管发票。您理解并同意,若无法退回腾讯已经开具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您已经对发票进行税务认证或者退回发票的时间已超过开票日期所在当月),则您需向腾讯提供开具红字发票的必要资料,如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才可申请退款;若无法退回腾讯已经开具的发票,或无法向腾讯提供必要资料开具红字发票的,则无法办理退款,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7)对于腾讯尚未开具发票或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您的退款,无需您提供发票相关资料。
六、返货/返点政策
6.1 腾讯可能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独立自主制定或调整不同的返货/返点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返货/返点的计算规则、发放规则、罚没规则等),返货/返点政策的制定及调整以腾讯的近一次的通知为准。新的返货/返点政策一经通知即对您产生约束力,您应当予以遵守。
6.2 腾讯社交广告服务的返货将以虚拟金形式发放至您的腾讯平台账户;返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至您的银行账户(如果您需要变更银行账户的,须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腾讯或依照腾讯平台规则进行修改)。您须根据返点金额,提前至少30个工作日向腾讯提供开具红字发票的必要资料,如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以便腾讯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返点。
6.3 若您逾期付款或有其他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返货/返点政策的执行或依照返货/返点政策采取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腾讯有权收回已经发放的返货/返点(如果返货/返点已经消耗的,则腾讯有权按照等值现金在您腾讯平台账户中直接抵扣)。
七、保密
7.1 双方为了本协议之目的,已经或将会提供或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指由协议一方持有的与其业务、经营、技术及权利等事项相关的,非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投诉处理方案、违规处理方案、诉讼情况等)、资讯、数据、资料。其中,披露信息的一方为“披露方”,而接受信息的一方为“接收方”。
7.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可为其自身业务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应保证本方雇员履行上述义务。
7.3 保密信息不包含下列任何信息:
(1)在披露时已经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2)在披露后,非因可归责于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3)接收方不承担保密义务而从拥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4)由接收方在没有参考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信息;
(5)由披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收方可以进一步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中规定的范畴。
7.4 接收方不会因为在遵守本条的规定下进行的披露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一方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需向其员工、关联方及其员工或*顾问等进行的信息披露。
(2)因您使用的服务的产品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等功能)或该服务本身依据法律法规等的要求,需要向服务提供方提供相关主体必要信息的。
(3)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指令或要求,接收方必须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但是,接收方应在可行并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及时向披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且应尽合理努力协助披露方寻求救济措施。如披露方未能获取救济措施,则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仅提供被要求披露的那一部分保密信息。
7.5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或撤销而失效。
八、不可抗力及免责
8.1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示有效证明。双方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8.2 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腾讯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腾讯平台正常运营之情形,腾讯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基础运营商或主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
(3)由于您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导致的。
(4)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腾讯未能依约提供服务。
(5)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管制(政府专项行动等)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服务调整等。
(6)其它非腾讯过错造成的原因等。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9.2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一切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9.3 若双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附则
10.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与腾讯平台相关的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腾讯平台规则。上述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腾讯平台服务时,应予遵守。
10.2 本协议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自您在腾讯平台点击“同意”或“确认”(具体文案以腾讯平台展示为准)后生效,双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
10.3 双方合作期限自您确认接受本协议当天起至点击确认当年未月一个自然日止,比如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均未书面提出到期不续约的要求的,双方合作期限限将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结清费用,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违约金、赔偿款以及退款等相关事宜(如有)。
10.4 若本协议有效期限与您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的期限不一致的,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涵盖您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整个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重新签订同类协议,本协议在您使用腾讯社交广告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10.5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除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外,其余部分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对腾讯社交广告感兴趣,欢迎致电158-0194-4939(工作日9:00-18:00),也可通过QQ:904006737在线咨询,我们的营销专家将为您提供1对1咨询服务。腾讯社交广告投放请联系:北京长春小象网络营销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标题:腾讯社交广告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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