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360手机助手推广服务期限自充值生效日至推广服务预付款使用完毕之日。
1.2 360手机助手推广位置:360无线开放平台。
1.3 用户购买的360手机助手推广服务类型以CPC(cost per click)的方式计费,360手机助手推广内容发布前三(3)个工作日须支付360手机助手推广服务费的预付款,用户*交纳的360手机助手推广预付款为不低于RMB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预付款使用完毕后,如果用户不再续费,360推广平台有权随时将用户指定的推广内容下线,若用户在预付款使用完毕后继续推广,则应续费,如因用户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用户指定的推广内容下线,360推广不承担任何责任。每笔360推广服务费的续费,支付金额不少于RMB 2000 元,不设上限。以360推广收款渠道收到的金额为准。
2. 360手机助手推广服务费支付时间与方式
2.1 支付时间:用户应在其360手机助手推广内容发布前三(3)个工作日内向小象网络支付推广服务费的预付款。2.2 用户推广服务费的预付款使用完毕后,可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续费且每次续费须经360点睛平台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以拒绝续费的方式终止双方的合作。用户按本计费规则约定续费后,则本计费规则继续有效,各方应按照本计费规则履行义务。
2.3 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2.4 如本计费规则约定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用户要求360点睛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用户应向360点睛平台提供如下资料作为计费规则的附件:
(1)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用户有义务提供正确有效的开票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由于用户原因造成的开具发票错误,用户应承担给360点睛平台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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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360手助应用推广在线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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